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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征集启事
来源: cafa.edu.cn   时间: 2011.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最新修订版)于2011年3月1日起颁布施行,这是我国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又一个里程碑,对进一步推进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促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增强保护水土资源、自觉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律意识。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决定在全国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美术院校广大师生、专业设计机构及其他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1年12月29日截止(以稿件邮寄邮戳为准)。

三、设计理念

格调高雅,富有创意、意蕴丰富、立意高远,要体现水土保持工作的理念和特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具有中国特色,易于被大众接受和传播,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紧紧围绕“水土保持的重要性、水土资源是创建生态文明和谐社会的载体、水土流失的危害性、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及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密切关系、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为创建文明家园提供保障”中的内容或某一个方面来开展设计。

四、具体要求

1、规格大小为84×57cm, 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请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2、提交设计方案时,还应配写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用以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稿件提交

1、请应征者填写《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表和投稿作品请一同寄至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A座10层1005房间;邮编:100055;联系人:王万君;电话:63207085,13671310337;请同时将设计作品及报名表以E-mail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wanjun520@126.com;

3、作者需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六、评选方式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稿件进行集中评选,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奖励方法

1、征集活动奖评选获奖作品10件,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特等奖奖金1万元、一等奖奖金每名5千元、二等奖奖金每名4千元、三等奖奖金每名3千元。

2、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纳税。

3、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向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八、作品的知识产权

1、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所有。

2、凡提交的作品均应未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

九、其他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进行解释。应征者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2011年11月24日

附件:

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征集活动报名表

应征作品编号(此栏由征集单位填写):

应征者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及邮编地址:

电话(包括城市编号):

手机:

应征作品内含文件:

□设计宣传画共____件;

□设计说明;

□其他_____

创作者(请写明所有创作者的姓名或名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承诺: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水土保持法宣传画征集启事》所有内容,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    名:                                      填表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花家地南街8号


电话:+86-10-64771114

传真:+86-10-647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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