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教育教学
  • 招生导览
  • 创作研究
  • 校园文化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信息公开
  • 入口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信息公开
  • EN
搜索
  • 学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教育教学
  • 招生导览
  • 创作研究
  • 校园文化
  • 学生
  • 教职工
  • 校友
  • 信息公开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美院快讯
通知公告
数字院报
专题
视频网
  • 新闻
  • 美院在线
新闻 / 美院在线 << 返回
关于启动2009年度“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提名展及评奖的通知
来源: cafa.edu.cn   时间: 2009.5.4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中国美术学院雕塑系龙翔主任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杨剑平主任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曾成钢主任

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霍波洋主任

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焦兴涛主任

酉安美术学院雕塑系陈云岗主任

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林国耀主任

湖北美术学院雕塑系项金国主任

天津美术学院雕塑系陈钢主任

12博官网雕塑系吕品昌主任

去年,2008年度首届"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的评审、颁奖和展览工作在大家不遗余力的关心支持和配合下,顺利启动运行,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开启了一扇让当代青年雕塑学子为之雀跃的大门。

今年,2009年度第二届"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的准备工作现已开始启动。希望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密切配合,将这项工作共同努力推向"更稳定、更扎实和更权威"。

现将今年"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的工作进度安排及相关细节文件发给各位,望组织好推荐参展、参评作品工作。

谢谢支持!


“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组织委员会

2009年4月2日


“2009年度第二届‘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提名展及评奖”

工作细则


一、参与学院(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美术学院雕塑系、上海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酉安美术学院雕塑系、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湖北美术学院雕塑系、天津美术学院雕塑系、12博官网雕塑系

二、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国十大美术院校雕塑专业院系的应届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雕塑艺术;

2、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雕塑专业成绩突出,各门功课成绩优秀;

3、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每所美术院校限推荐5件作品。推荐人需是被推荐人所在院校、所学专业的教授。

(二)展览评审颁奖时间:每年7月至8月为推荐、申请时间;9月至11月为评审、颁奖、展览时间

(三)提交文件:被推荐作者须向奖学金委员会提交以下文件

A《曾竹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请向申报办公室索取或从网站下载);

B个人照片两张;

C申请人就读院校教务处签字盖章的证明;

D教授推荐信;

E雕塑作品照片2-3张(七寸以上)或光盘(达到印刷精度)。

五、日程安排

4月份启动工作,发出通知,组织推荐;

6月份各院校完成年度毕业生作品展的推荐工作;并在6月底前汇总推荐名单并发往奖学金委员会。

9月21日之前作品运抵北京12博官网雕塑系

9月24日至25日作品布展

9月26日组织专家评委,评选作品奖项

9月27日开幕式及颁奖

9月27日至10月8日"2009年度‘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提名及获奖作品展"中央美院美术馆展出;

9月27日学术研讨会;

10月9日撤展

10月份完成入选展览作品拍照工作和画册编辑出版工作。

11月份"2009年度‘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作品展"住交会展览开幕暨画册发布;

12月份向赞助方提交本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六、奖学金名额、金额及颁奖

每年评选"曾竹韶奖"5名,每位奖金人民币10,000元;"曾竹韶提名奖"10名、每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展作品50件,所有作品将参加"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展览,作品并编入奖学金年度画册。

七、其它

①曾竹韶奖学金委员会将与其它艺术机构合作,旨在持续关注、扶持和推荐新中国美术事业的继往开来提供人才资源。

②作品包装及送展运输费由参展艺术家自理;退件由组委会负责。

③所有参展作者均可来京参加布展、研讨会及开幕颁奖活动,奖学金委员会提供三天住宿(9月24日-26日三天)。

八、联系方式:

中央美院网站:http://www.cafa.edu.cn/

中国雕塑学会网站:http://www.csin.org.cn/

中央美院雕塑系信箱:[email protected]:517215991

展品运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12博官网雕塑系

收件人:周红兵13901385282电话:010-64771078传真:010-64771079


附件一: “曾竹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 “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教授推荐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花家地南街8号


电话:+86-10-64771114

传真:+86-10-6477-1011

快速链接

  • 信息公开
  • 校长信箱
  • 邮件系统
  • 数字校园平台
  • 网络信息中心

教学院系

  • 研究生院
  • 中国画学院
  • 造型学院
  • 实验艺术学院
  • 人文学院
  • 设计学院
  • 建筑学院
  • 城市设计学院
  • 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CAFA资源

  • 教师工作室
  • 研创成果
  • CAFA视频网
  • CAFA课程
  • 数字院报

推荐站点

  • 美术馆
  • 图书馆
  • 艺讯网
  • 基金会
  • 国际学院版画联盟
  • 国际预科
全部站点

版权所有 2007-2018 12博官网 Copyright © 2007-2018 CAFA.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7072388号-2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