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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农民工工作标识图案的启事
来源: cafa.edu.cn   时间: 2008.4.9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这不平凡的30年中,全国亿万农民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为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工作宣传力度,促进农民工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农民工办)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农民工工作标识图案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国农民工工作标识图案。

二、设计理念和主题思想

1、体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知难而上、团结拼搏"的农民工工作特点。

2、体现"吃苦耐劳、朴实善良、任劳任怨、安分守己"的中国农民工优良传统。

3、体现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所处的独特地位。

4、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工的亲切关怀和全国各族人民对广大农民工的尊重、理解、支持和保护。

三、设计要求

1、标识图案应在艺术和审美方面体现出独特的艺术创意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格调适中,形象鲜明,富于思想内涵、时代特征和象征意义。

2、标识图案作为农民工工作形象符号,应易于识别,便于在宣传用品、纪念品和相关印刷品或物件上标记或在其活动场合使用。

3、图稿尺寸限于用A4纸,图案设计采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但须提交黑白稿(制作稿)、彩色稿及设计说明书,设计图案色彩以不超过五色为宜。

4、提交的黑白稿(制作稿)、彩色稿及设计说明书需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说明书应简要说明标识图案的设计理念和创意,限500字以内。

四、其他相关要求

1、应征稿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日(以邮戳为准),制作费用自理;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2、入围和被采用的标识图案,其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归国务院农民工办所有,国务院农民工办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有关活动及农民工工作形象的宣传展示,在纪念品、印刷品和物件上标记和使用等。

3、应征的标识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

4、来稿须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并签名承诺所提供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

五、应征作品的评奖和采用

1、国务院农民工办将聘请有关专家在征稿截止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经评选,对应征入围的作品给予奖励设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3、对最终采用的作品,颁发"中国农民工工作标识图案设计特别贡献奖",奖金10000元。

4、对入围作品和最终采用的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务院农民工办

联系人:李燕波、吴厚德

邮编:10071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联系电话:010-842015058420150713801374873

传真:842015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花家地南街8号


电话:+86-10-64771114

传真:+86-10-647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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