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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审计处是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机构,负责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处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12博官网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处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预算及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学校及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四、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展览项目进行审计;
六、对中层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
七、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八、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九、配合财务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财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签:
(一)科研经费项目结项;
(二)学校及下属单位银行对账单;
(三)国家或上级部门要求审签的专项经费的结算及决算;
(四)经济合同审签;
(五)学校要求审签的其它项目;
十一、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对本处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的提高与培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和国家审计机关交办或委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花家地南街8号


电话:+86-10-64771114

传真:+86-10-647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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